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廊坊市第四人民院医保入院流程 

一、住院48小时内,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住院处医保窗口登记(48小时内未登记患者医保不予报销)。

二、出院当日持社保卡、患者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、诊断证明到住院处医保窗口报销,然后持报销审核单到结算窗口结算。(因生育住院报销时需携带准生证)

三、参保人经急诊途径入院的,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急诊费用,出院后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。(所需材料:霸州市参保居民出院报销时咨询报销窗口,其他地区咨询参保地)

四、廊坊市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的,住院48小时内找主管医师领取并填写《医疗保险外伤备案表》,到医院医保1号窗口申报,然后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。

五、参保人在院期间需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或外购药品的,需由科室医师填写《外检外购备案表》,到医院医保1号窗口审批后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备案。

六、城镇职工因生育、流产住院,住院前需在“廊坊医保”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生育备案,廊坊市以外参保人请咨询参保地医保。

咨询热线:0316-7238457